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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人民群众到潜溪路沿路政府办事停车问题?
写信时间 2021-06-01 公开时间 2021-08-04
6月1日到潜溪路办事。以前河边可以停车,今天去发现河边正在修。到处都拦住了。当时看到很多车停在沿线马路牙子上。也有公务车。我也停在国土局对面人行道上。去单位给了个资料两分钟。出来就被贴个罚单。一直追到大中坝。两个美女说过了时间。没有取消掉。想咨询下。该区域车辆现在该停在何处。有没有临时停车点。有的话是不是应该放置一个指引路牌。该区域停车,是不是具有针对性。我发现很多和我一样停的并没有贴违停告知单。
信件的处理结果 (为保护网民隐私,个人基本信息不作公开)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杨钊同志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杨钊:您于2021年6月1日反映在潜溪路政府单位办事停车问题、该地区是否有临时停车区域的问题、该地区停车是否有针对性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021年6月15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关于您反映的在潜溪路政府单位办事停车和该地区是否有临时停车区域的问题,目前该区域正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在施工之前我局已通知施工单位发布了该地区停车泊位暂时无法使用的公告,且因地理条件限制无法规划临时停车区域。建议办事车辆就近停放在停车位或办事单位院内。关于您所反映的在该区域停车是否有针对性的问题,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日常的违停车辆管理过程中,在车辆未按规定停放且驾驶员不在现场或驾驶员在现场但拒绝驶离的情况下,会依法发放《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临时停车驾驶员未离开现场的,现场告知后立即离开的,按教育改正进行处理。整个执法过程实行全过程记录,不存在选择性、针对性执法的情况。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朝天区人民政府或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