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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野猪泛滥
写信时间 2021-08-30 公开时间 2021-09-13
书记您好,我是原属朝天区文安乡,现属朝天镇军师村村民,现阶段我家未种地,但我家附近及文安乡段种地百姓居多,但存在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野猪泛滥,所种庄稼破坏严重,导致在家务农人员粮食收入减产。巴中曾经也有此情况,但巴中政府在申请后,对野猪进行了处理。现希望区政府就以下几点进行解决:一、野猪属于保护动物,但肯请区政府结合实际,能够解决该问题,确保粮食收成,保护群众权益;二、朝天不知道针对农业人员提供的是什么保险,听说投保50,粮食受灾后只能双倍赔付,也就是100,请区政府能够核实下,这样的保险是不是形式主义,究竟能发挥多大效益?三、朝天农业部门对此是否有过调研?对朝天农村野较多的情况,是否有所了解?同时农业保险这种赔偿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农业部门对保险把关不严的问题?四、我也是公职人员,远在他乡,但我是土生土长的朝天农村人,但就我目前家乡农村保障和我现工作所见农村保障,差距巨大。本人家现不务农,但我看到乡亲们辛辛苦苦种植的庄稼,被野猪无情的摧毁,感觉痛心。书记您可以走访下,现在务农的人员基本都是留守老人或者身体不适宜打工人群,如果农业收成无保障,百姓如何生活?言过之处,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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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局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朝天镇军师村罗智芩反映野猪毁坏农作物信访的回复罗智苓先生: 您于2021年8月30日,反映我区朝天镇军师村三组野猪毁坏农作物,希望妥善解决野猪破坏庄稼的问题,要求核实保险投保双倍赔付的情况。我们于2021年9月6日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 “野猪属于保护动物...能够解决该问题,确保粮食收成,保护群众权益”的问题。野猪属“三有动物”,猎杀野猪必须经上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下达专门的猎捕计划指标方能猎捕,区林业局已于2021年6月向市林业局提出了猎捕野猪书面申请,并于2021年7月下达各乡镇,通过区林业局和区公安分局两家对江油市野生动物专业猎捕救助中心发出邀请函,来我区实施猎捕,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关于保险投保双倍赔付的问题。通过走访调查当地农户,核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目前我区近两年来粮食保险没有“买50元受灾后双倍赔付100元”的保险。 三、关于农业部门对保险把关不严和赔付不合理的问题。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按中央、省、市、区的文件规定的费率购买,严格遵照保险理赔的规范程序执行,在监督管理、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公开理赔等程序上有明确规定,一直以来,我区始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进行操作,确保合规经营,规范承保,没有“保险把关不严和赔付不合理”的问题。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0839-8622101进行咨询。 广元市朝天区林业